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途径,严肃惩处师德失范行为,现将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以便全面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一、受理范围
本平台仅受理我院学生对我院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举报。
主要包括: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引发负面影响;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侵害学生行为;
6.不尊重学生家长,言谈粗俗、态度不端正,与家长不能够有耐心的进行有效沟通;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8.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评奖(助)学金、入党、后勤服务、就业等工作中损害学生(本人或其他同学)合法权益的行为;
9.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1.对学生实施性骚扰及打击报复的行为;
12.其他师德师风违规违纪问题。
二、注意事项
1. 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实名举报为便于查实,举报时请准确提供下列信息:
(1)举报人姓名、所在二级学院及专业和班级名称、联系电话等;
(2)被举报人姓名、所在二级单位等;
(3)举报问题描述(含时间、地点、事由、证人等)、佐证材料(文字、截图、音像等)。
我们将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设置专人负责,严格为举报人和证人保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2. 举报人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者,将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1.信函或现场举报: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城智慧路1号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518室
邮编:412000
2.电话举报:0731-22777018
3.邮件举报:139073368@qq.com
4.举报箱举报:举报箱位于学校监控死角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侧门,办公楼停车场。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