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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0-22 23:17:14 作者:唐自然 点击次数: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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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院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负责组织拟定全院科研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和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计划;统筹制订全院科研考核文件及奖惩办法;制定和修订有关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match

2、负责全院的各类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科技研发等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验收、结题等管理工作和科研任务的落实,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报奖、成果转化及学院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统一管理院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培训工作。

5、负责对院内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和规划管理,不断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和能力。

6、负责学院各部门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评奖及科研成果的统计及数据汇总工作。

7、建立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和科研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履行职责情况,做好科研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8、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科研处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9、负责高职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